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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针对煤矿特大事故多发要求吸取教训采取措施


添加时间:2006-11-25 10:59:41  作者:  来源:

 

    日前,山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近期发生的几起煤矿重特大责任事故处理情况时透露,太原市委和晋中市委依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近日已分别对万柏林区代区长王清河、副区长宁克强和灵石县县长贡琦、副县长丰开成予以免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依据有关法规和纪律做进一步处理。

  鉴于近期连续发生煤矿特大事故,山西省政府痛定思痛,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要求各级党政企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人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明法纪、严格监管、严肃执法,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姑息迁就。要认真查处以权谋私、官煤勾结的腐败行为,凡发生重特大煤矿等事故的都要追究有关政府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省长于幼军在会上指出,市县政府要全面抓好辖区内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和资源整合等工作;乡镇、村委会发现非法违法煤矿必须制止并及时上报;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监管必须到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一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纪律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公检法部门要加大对监管部门执法的支持力度。要采用高科技手段和发动群众举报并重,严密监控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储煤场和转运站进行一次大的整治行动,卡断非法用煤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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