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 │ 75.4 │ 9/3 │ 3/11 日喀则 │ 80.4 │ 23/3 │ 15/10 ━━━━━┷━━━━┷━━━━━━━┷━━━━━━
附录 D
雷电人身安全防护 (参考件) D.1 雷暴天气时,不宜在户外从事石油作业,也不应在下列地方停留
D.1.1 小型无保护的建筑物、车库或车棚;
D.1.2 非金属顶或敞开式的各种车辆及船舶;
D.1.3 山顶、山脊和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顶部;
D.1.4 开旷田野、各种停车场、运动场;
D.1.5 游泳池、湖泊、海滨或孤立的树下;
D.1.6 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线、铁路轨道。
D.2 雷击时,如果作业人员孤立地处于暴露区并感到头发竖起时应立即双膝下蹲、向前弯曲、双手抱膝。
D.3 雷击时,应寻找下列地方掩蔽。
D.3.1 有防雷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D.3.2 大型金属框架的建筑物、构筑物;
D.3.3 大型无防雷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D.3.4 有金属顶的各种车辆及有金属壳体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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