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于不同类型环境声明的符号,应相互区别
☆ 环境声明所选用的符号应明显区别于其他符号
☆ 使用表示已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号时,不得使之易于误解为表示产品环境因素的符号
● 专用符号
如默比乌斯环的使用
曾经一度,将符号作为产品和服务的自我环境声明的一种工具,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最终国际标准就此达成了协议,符号和文字都要遵守统一的规定。
默比乌斯环的使用是争议的焦点,它是由三个首尾相接的回转箭头线围成的三角形符号。最终规定:不带百分比数值的默比乌斯环表示"可再循环"(早期有些观点如加拿大认为它表示100%再循环),带百分比数值的默比乌斯环表示"再循环含量",表明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可再循环材料,百分比数值代表了这些再循环材料所占的百分比。
标准规定,不得对默比乌斯环进行任意修改,是其与具体的品牌、公司及其所在地相联系。
3、对评价和声明验证的要求
作自我环境声明的声明者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声明的准确性。因此,声明者必须负责评价并提供验证自我环境声明所需的数据。进行声明之前,必须进行评价已取得验证声明所需的可靠和可再现的结果。为保证能够得到可靠和可再现的结果,声明内容的检测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未全部列出):
● ANSI/ASQC E4-1994 环境数据收集和环境技术项目质量体系规范与指南
● EN45001-1989测试实验室操作通用准则
评价必须形成文件,由声明者保存,以便进行信息公布。声明者可主动向公众发布验证环境声明所需的信息,否则必须应寻求验证声明的任何相关方要求,以合理的费用(用于支付管理费用),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公布上述信息。评价文件的保存时间必须为产品在市场上流动及此后产品寿命延续的适当期间。文件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 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的确定
● 形成文件的证据(当不能通过对产品进行测试来验证声明时)
● 测试结果(当验证声明需要时)
● 测试者的名称和地址(当测试由第三方承担时)
● 必须提供证明以下两个问题的证据:
☆ 只针对相应环境影响发生的区域;
☆ 考虑到产品生命周期中所有有关因素,以确保在减少一种影响的过程中不会引起另一种影响的增加
● 如果自我环境声明涉及于其它产品的对比,必须说明所采用的方法、对这些产品所作的所有测试结果和假定,对比时应采用同一的计量和功能单位,与当前或最近(1☆个月内)同一生产者投放到统一市场的,具有象是功能的,有可比性的产品相比。
● 声明者的评价能保证产品在市场投放期间及此后寿命延续的适当期间内自我环境声明具有持续准确性的证据
评价和声明的验证方法必须根据下列顺序依次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公认标准(包括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或经同行评审的工业或贸易方法,如果不存在现成的方法,声明者可自行制定,并能够进行同行评审。
4、对所选声明的特殊要求
标准给出了目前正在使用,并且今后可能被广泛使用的12类自我环境声明的定义、限定条件和评价方法。
● 适用范围:
这12类自我环境声明适用于产品的生产、使用和废弃等各个阶段(参见第三章)
● 12类自我环境声明解析
☆ 可堆肥:产品、包装或其附件经生物降解后生成相对单纯并稳定的腐殖质类物质特性。
☆ 可降解:产品或包装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时间分解到某种程度的特性。
注:降解性是化学结构产生变化的难易性能。由此引起的物理和机械特性变化将导致产品或材料的降解。
☆ 可拆解设计:使产品在使用期终止后能通过拆解,以便对其部件或组分进行再用、再循环、能量回收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出废物流的产品设计特性。
☆ 延长寿命产品:提高产品的耐用性或使之可升级,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从而节约资源或减少废物量的设计。
☆ 使用回收能量:生产产品使用的能量是回收自原来可能被作为废物处置的物质或能量,现通过管理过程将其重新利用的产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