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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单位GDP能耗全国最低


添加时间:2006-7-22 9:51:27  作者:  来源: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底联合发布的《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显示,2005年广东的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为全国最低。据悉,“十一五”规划提出将GDP能耗降低20%,基数正是2005年全国GDP能耗情况。

  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为1.22(吨标准煤/万元,下同),单位GDP电耗为1358.5(千瓦时/万元,下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59(吨标准煤/万元,下同)。广东的单位GDP能耗为0.79,全国最低,不到全国最高的宁夏的1/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8,也是全国最低。

  2005年能耗最高的省份是宁夏、贵州和青海,单位GDP能耗分别是4.14、3.25和3.07;其他较低的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分别是0.80、0.88、0.90和0.92。

  公报规定,今后将以省为单位公布相关能耗的四个指标品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由于是首次公报,没有可比数据,这次统计中没有GDP能耗降低率。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家统计局表示,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因此,如果按照“十一五”期间规划的要求,单位GDP的能耗降低20%,就可以推算出5年后全国万元GDP能耗目标是0.976吨标准煤。
  此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统计局内部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7月底国家统计局会公布各地区上半年GDP单位能耗,并将此作为一项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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