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添加时间:2006-5-25 8:39:52 作者: 来源:
第二十六条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的有关书面申请材料均为一式10份,并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格式制作。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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