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达到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疗机构,方可申请按如下标准进行准入评审:
一、科室设置与规模标准
(一)设康复病房,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病床净使用面积6m2以上。
(二)康复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到500m2,独立设置功能评定室、运动治疗室、理疗室、作业治疗室,兼设有语言治疗室、康复支具室,中医康复治疗室和心理治疗室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设。
(三)康复科建筑设计符合下列要求:
1. 体现无障碍设计:门道有斜坡、能过轮椅;
2. 有安全防护设计:地面防滑,过道、厕所有扶手;
3. 地、墙、天顶设计便于管线安装、维修及设备固定;
4. 通风良好,有温度、湿度调节装置;
5. 室内色彩、装饰符合患者心理。
二、人员配备标准
至少应有5名专职康复医师(至少2名副高以上职称),10名以上专职康复治疗师(20%以上为康复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康复工程技师1名。
三、设备与器材标准
(一)运动治疗设备:配备有系列训练用垫和床,肋木,姿式矫正镜,常用规格的训练棍和球,常用规格的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常用规格的拐杖,常用规格的助行器,助力平行木,训练用功率自行车,功能牵引网架,关节被动训练设备器材,训练用扶梯,等速训练设备、步态分析仪等。
(二)理疗设备:低频脉冲电疗机,中频治疗仪,超短波治疗机,红外线治疗机,紫外线治疗机,磁疗机,超声波治疗机,蜡疗设备,制冰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等。
(三)作业治疗设备: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类,日常生活训练用具,认知功能训练用具,拼板,积木,橡皮泥,上肢悬吊带,木工、金工用基本工具,编织用具等。
(四)言语诊疗设备: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测评和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
(五)心理诊疗设备:心理治疗常用的心理测验量表及用具等。
(六)康复评定设备:关节功能评定装置,肌力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步态评定设备,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测评设备,肌电图及其它常用电诊断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
(七)康复工程:常用的低温材料矫形器制作设备、工具、材料等。
四、要求提供规范的康复诊疗项目
(一)功能评定:能开展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认知功能评定、心理测评、偏瘫综合功能测评、截瘫综合功能测评、语言功能评定、作业能力测评、功能独立性评定、心肺功能测评等。
(二)运动治疗:能合理利用相应技术和设施、器具,开展主被动运动疗法、矫正体操、手法促通治疗、牵伸及牵引治疗、平衡及步态训练等。
(三)理疗:能合理利用理疗设备开展常见声、光、电、磁等物理因子治疗,冷热疗法(包括蜡疗)。
(四)作业治疗:能开展感知觉训练、手与上肢功能训练、手与上肢畸形矫正、辅助器具使用指导、工艺疗法、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技巧训练、轮椅使用训练、上肢小型支具制作装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