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交易要有制度保证
理论研究新鲜出炉
近日,为从理论上为“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靠价格杠杆推动污染减排”提供支撑,由江苏省物价局、省环保厅、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等组成联合课题组,按照“关于加快建立江苏环境价格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理论和政策”的课题研究,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环境价格的形成机制。
江苏省是全国唯一既有酸雨控制区、又有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省份,这一刚刚新鲜出炉的报告全面分析了大气污染现状、二氧化硫污染主要原因、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课题组研究专家认为,就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总量来说,完善环境价格的形成机制是很好的切入点,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以真正体现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污染者负担”的原则。专家们认为,要大胆改革现有的“分配初始排污权”,从无偿分配向有价出售转变,通过定价出售、市场拍卖等形式,使现有的排污许可证“值钱”起来。同时,要科学确定初始价格,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加强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和建立交易绩效评价体系等。课题组研究认为,建立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体系,有助于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有利于促进污染的治理。通过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杠杆的调节,有助于实现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2007年4月,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已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几易其稿,上报到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暂行办法提出,要通过实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促进二氧化硫污染减排,形成“多削减多受益、少削减多付费”、“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有效机制。削减量超过削减指标,可以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使企业获得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