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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及罐区有何规定?


添加时间:2006-6-29 9:14:17  作者:  来源:

 

   (1)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作业,必须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落实车辆防火措施,并由区域管辖单位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防火措施落实,填写“进车票”,厂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和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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