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新闻中心 | 安全新闻 | 环保新闻 | 健康生活 | 工具词典 | 图   片 | 人才市场 | 论   坛
 
安全法规 | 安全知识 | 应急救援 | 工伤保险 | 防护用品 | MSDS | OHSA18001
  环境法规 | 环保知识 | 清洁生产 | 循环经济 | 环境标志 | 环保产品 | ISO14001
温馨提示 >> 您的位置:首页 > 安全知识 > 交通安全 > 正文


对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附件有何要求?


添加时间:2006-6-29 9:17:20  作者:  来源:

 

      (1)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的制造厂,必须取得主管部批准方可生产;
      (2)安全阀和紧急切断阀(包括新产品或结构有重大改进的老产品)在批量生产前,必须进行技术鉴定;紧急切断阀的技术鉴定包括震动实验和2000次以上空载连续启闭操作实验;
      (3)安全阀出厂前应逐个进行密封性能、开启压力的检验,检查合格后,由检验部门铅封,并签发合格证;
      (4)每个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必须进行性能实验,合格后由检验部门铅封,签发合格证;
      (5)安全附件为外购件时,应逐个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组装。




上一篇:对危品的装卸、搬运有哪些要求?
下一篇:对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紧急切断装置有何要求?

相关新闻:

关于本站 | 公司简介 | 广告招商 | 服务指南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 hse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6044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