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罐车的液相和气相出口处,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以便在管道破裂、阀门损坏或环境发生火灾时,进行紧急切断;
(2)紧急切断装置包括:可以快速关闭的紧急切断阀,不用登车即可操作的远空系统,在环境温度升高时可自动切断液流的易熔元件;本装置应动作灵活,性能稳定可靠,便于检修;
(3)易熔元件的易熔合金熔融温度为70℃±5℃;
(4)紧急切断阀应保证罐车正常工作时全开,并在持续防止48h内不至自然闭止;
(5)紧急切断自发出闭止指令起,对于通径Dg50及其以下者应在5s内,Dg50及其以上者应在10s内,完全闭止;
(6)紧急切断阀的试验应符合化工部HG5-1588-84《液化石油气紧急切断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