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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添加时间:2006-6-3 19:06:36  作者:  来源:

 

      2005年10月17至24日,由松辽水利委员会、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及特邀专家组成的辽宁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组,先后到了新宾、桓仁、宽甸、普兰甸四个县(市)对三年的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

      三年来,辽宁省在项目区内共修建谷坊200座、方塘4座、围栏26000延长米,建牛(羊)舍288个、青贮窖587个、青贮食料基地530亩、节能吊炕6800户,组建了由120人组成的生态修复管护队伍,建生态修复标志牌91个,建设生态移民新区3处,推广“四位一体”沼气池22处,建设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项目监测区17处,补植468公顷,林草抚育100公顷,小河道治理800米。

      验收组认为,各项目区基本完成了试点任务,总结得全面、科学。分析了辽东山区生态退化的原因和生态修复所面临的问题,制定了既符合水土保持生态学原理和水利部试点工作要求又体现了辽宁东部山区特点的生态修复技术路线,提出和实施了具有东部山区特色的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技术体系,即坡耕地退耕与耕地高效利用技术与模式;农村能源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绒山羊放养调控与舍饲技术;柞蚕场优化管理与修复技术;生态移民运筹技术,并取得了极其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监测手段单一、经费少、时间短等原因,监测数据尚难全面反映生态修复的实际效果,验收组在同意上述四县(市)通过国家验收的同时,又提出了加大监测力度,保护好项目区所实施的各项措施并不断完善,继续其发挥试点作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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