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新闻中心 | 安全新闻 | 环保新闻 | 健康生活 | 工具词典 | 图   片 | 人才市场 | 论   坛
 
安全法规 | 安全知识 | 应急救援 | 工伤保险 | 防护用品 | MSDS | OHSA18001
  环境法规 | 环保知识 | 清洁生产 | 循环经济 | 环境标志 | 环保产品 | ISO14001
温馨提示 >>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标志 > 动态信息 > 正文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强调违反环评项目要用重典治理


添加时间:2006-6-14 20:49:07  作者:  来源:

 

      中新网6月12日电国家环保总局局长10日在北京举行的“国家环境友好工程”颁奖仪式上指出,“当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项目一上马就变成了污染源。如果这种状况不尽快改变,不欠新账的要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据人民日报报道,周生贤强调,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各级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能以牺牲群众环境利益为代价招商引资。对于那些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立即叫停、抓紧整顿,施以重典,坚决树立法律权威。

  目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问题有诸多表现:有的项目逃避环境管理,未审批先建设;有的项目不履行“三同时”制度,未验收就投产;有的项目以试运行为借口,长期违法排污;有的地方政府干预环境管理,盲目引进项目;有的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不落实,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重灾区”;有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帮助建设单位蒙混过关;有的地方的环保部门疏于管理,项目一上马就变成了污染源。

  周生贤指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建设项目、工业园区都要先评价后建设,先验收再投产。对于那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典范工程,也要大力表彰,积极宣传,树立典型。严格执法并辅之于必要的激励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环保、重视环保、支持环保,将环保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上一篇:国家环保总局工作动态2006年第二十期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关于本站 | 公司简介 | 广告招商 | 服务指南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 hse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6044593号